从2013年起,新增老年人口中将有80%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传统的家庭照料功能日益弱化,机构养老服务在社会
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面临着诸多新挑战。本市将聚焦
养老机构的服务规范等进行立法。1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解读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
《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施行15年来,本市养老机构从350余家发展到630余家,其中,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有330余家,床位总数从1.3万余张增加到10.5万余张,但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社会养老需求相比,本市养老机构的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养老机构的扶持和规范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必要通过立法,总结、固化成功经验,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市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实现本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关键是做好PM2.5的防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本市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天数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约占94.5%。市政府于今年10月发布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明确到2017年,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下降,PM2.5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为促进该目标的实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将聚焦PM2.5污染防治,比如制定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等。
解读会上,张辰、施荣范、沈志先等委员就养老机构的定义、政府对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的扶持如何区分等提出问题;马新生、张丽丽等委员对相关产业准入条件、环保违法成本是否太低等提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