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截至本周末,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登记参保即将结束,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目前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绝大部分城乡老人、儿童都已完成参保工作。部分学龄前儿童,尤其是3岁以内的儿童,以及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包括未实现就业大学毕业生,应抓紧在本周(最后期限)到所在街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此外,2013年1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居民和儿童的筹资标准最高涨幅350元,但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学生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个人的缴费标准仍为50元,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420元。成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70元、700元和1000元分别提高到490元、720元和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分别为每人每年70元、300元和600元;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统一调整为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