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7月30日下午,市民政局围绕“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这一主题,在“中国抚州”门户网站举办了在线访谈活动。
人口老龄化加剧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5.5万,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1.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10%)计算,我市已进入了老龄社会。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6.37万,空巢老人3.2万,失能、半失能老人1.8万。与10年前相比,全市老年人口增加了14.1万,年均增长2.3%。
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空巢老人和失能老人多等突出特点。总体看来,人口老龄化引发的潜在危机正由老年人个体向老年群体扩展,由单个家庭向整个社会层面传导,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借助广泛的社区服务和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获得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养老福利机构达185家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近年来我市通过抓项目促发展,以点带面、辐射拉动,初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
在机构建设方面,全市先后实施新建、改扩建“三院”(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建设项目108个,总投入达两亿多元。目前,已有公办养老福利机构176家(城市福利院12家,农村敬老院164家),民办养老机构9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为1.64万张,实现每县有一个综合福利院、每乡(镇)有一个功能设施较全的敬老院,并在确保政策供养对象基础上,全面向社会开放,开展寄养和托管,向农村“空巢老人”提供日托等社会化服务。
近几年,全市平均每年新改扩“三院”项目都在35个左右,投入资金超过3000万元,新增养老床位超过千张。一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省试点范围,取得较好成效。
在居家养老方面,2009年以来先后在县学岭社区、黄巢社区、抚临社区、三元楼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试点,至目前全市已启动了24个不今年,我市将实施养老服务试点项目35个,新增床位2800张,力争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力争城市福利院社会养老服务对象达到2000人,农村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对象达到3000人。力争各县(区)要引入和兴建一所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
6.4万人可享高龄补贴
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是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全市高龄老人补贴的工作开展,4月底,市政府办下发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抚府办发[2013]11号),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抚州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市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资金发放及日常管理操作程序。
从今年4月15日起,我市对持有抚州市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周岁-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10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的补贴与《赣老龄办发〔2009〕7号文件》要求发放的长寿补贴不相抵。实际上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的标准就是300元。
高龄补贴所需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筹集,发放工作委托银行按月社会化发放,高龄补贴对象由相关部门实行每年一普查、半年一公示,严格动态管理。根据摸底调查,全市符合条件的对象共计6.4万。
养老服务体系有“五大”不足
市民政局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口老龄化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认识不够深刻,特别是对政府履行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机构床位配置不够合理,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窄,设施简陋,功能不全,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和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多数民办养老机构面临土地落实难、资金短缺等问题,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非常低;
四是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水平不高,待遇偏低,医疗、护理和专业管理人才严重不足,持证上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五是运行机制单一。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