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扩大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格市决定从2012年1月起,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由80岁以上老年人扩大至70岁以上老年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扩大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格市决定从2012年1月起,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由80岁以上老年人扩大至70岁以上老年人。
据了解,70岁至7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年均360元。格尔木市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高龄补贴179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26万元,使全市4985位老年人受益。高龄补贴的发放程序、资金管理和工作要求等,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高龄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及时发放到老人手中。
7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实现了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效对接,有力推动了老年人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