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2013年将列支10亿元,专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执行同样的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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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专项投入10亿元是山东省历史上养老服务建设投入资金最多的一年。不论公办性质还是民办性质的养老机构,新建床位的可获得4500元至6500元省级补助,改造床位的可获得2500元至3500元省级补助。除了省级补助,各地还将根据自身情况配套资助。
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按低保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每月给予不少于10小时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据测算,到2015年,山东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923万人,按照国家提出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要求,山东省养老床位应达到57.7万张,目前缺口达22.6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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