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62岁的高某将“第三者”刘某某约至酒店进行殴打。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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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份的一天,高某拿起妻子的手机把玩时,手机里一个陌生号码引起了高某的注意,他怀疑妻子有外遇。随后高某发现,妻子与刘某某“走得很近”。2012年5月16日晚,高某叫上王某某在一家酒店喝酒,酒过三巡后,高某将刘某某约至酒店进行殴打。经过法医鉴定,刘某某左侧三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高某又以需要精神赔偿为由,向刘某某索要人民币35000元,刘某某称报警。
去年6月18日,公安机关将高某和王某某抓获。最终,高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某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