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名老人入股“新农村山庄”,被诈骗了460余万元。昨日上午,广州优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优联公司)集资诈骗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董事长王祺生受审,称只是做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光拿工资不管事。
指控:非法集资460万元
据指控,2011年10月19日,现年60岁的王祺生与同案人陆云、汤权(另案处理)等人在广州市天河区设立了优联公司。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期间,优联公司通过开讲座、组织老人到“新农村山庄”实地考察,甚至伪造房产证来吹捧公司实力,又以承诺投资从化良口镇“新农村山庄”投资项目可获得年收益18%至4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仅仅两个月内,骗得江某玲等58名老人投资入股,共非法集资460余万元。
实际上,优联公司注册资本上千万,但实到资本只有300万。而且,该公司并没有把这些老人的钱拿去投资,而是用于王祺生等人的个人消费或转账、提现。2012年1月,优联公司关闭,公司工作人员除了王祺生全部逃匿。
辩护:只是挂名法人代表
王祺生说,他最后一次到公司是2012年1月,直到2月,有老人到他家找他才知道公司关闭了,之后就主动到派出所自首。王祺生认为检方指控“不属实”,称优联公司主要是带老人去健身养生,而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实际老板是总经理陆云,他们说我什么都不用管,签字就行了。我总共就拿了工资14000元。”辩护律师则认为王祺生亦是受害人之一,是从犯,并希望法庭念在王祺生的父母是老革命,从轻判处。
公诉人回应认为,王祺生具有大专学历,曾在广州开过一家电器公司做过老板,知道“老板”是做什么的。而且,该公司非法集资款转账、提现时的账户也是王祺生的,伪造的假房产证上也是王祺生的名字,王祺生实际上也有向其中一名受骗老人宣传过优联公司。公诉人认为,即使王祺生实际什么都不管,但他明知优联公司有诈的情况下,还放纵同伙欺骗老人投资入股,自己从中获利,应构成非法集资罪。
目前,该案还将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