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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2月13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化解“双轨制”矛盾,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养老待遇差别奠定基础,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近期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尽管改革方向明确,但养老“并轨”、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具体问题仍处在研讨阶段,目前还谈不到出台政策。此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回应养老金双轨制时表示,社会上比较关注的双轨制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从改革的推进安排上,我们一直采取措施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进和实施。目前,养老金双轨制改革还停留在语言层面。
养老“并轨”改革是养老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关键,民众盼望多年,舆论呼吁多年,可是,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并轨”,这个问题似乎仍难有准确的答案。
虽说,关于养老改革顶层设计呼吁由来已久,但一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是因为此项改革不但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机构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分配、财政保障等多方面的配套措施,绝不能“拍脑袋”“拍胸脯”,而是要听取多方意见,反复酝酿,最终形成一个方案。如果,养老并轨搭不上此轮改革的快车,那是否意味着要继续延宕下去。
目前,国内现行养老制度很不合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大。据报道,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前者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后者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尽管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将对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 “并轨”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已基本没有悬念,但将多轨制整合成一轨、两轨还是几个轨尚无定论,具体延长多少年限等也需进一步讨论。
有一种声音主张,养老是个长期计划,养老制度改革一定是小步慢跑,制度设计上也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能够平稳过渡的方案。这样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有些关键性的改革就可以慢慢地做。一方面,养老“并轨”关系社会公平,也是养老制度的基石。养老保险延退和并轨已成大势所趋,民众呼吁应科学合理地制订社保政策,做好顶层设计,体现民心民意。另一方面,养老“并轨”改革,时机不容继续拖延。人口红利拐点已经到来,现在不改,将来改革的压力更大,而且国企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其资产和利润正好可以用来充实养老“并轨”等改革所需资金。从过去养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在养老“并轨”这样的问题上,固然要拿出成熟的方案,设计出现实可行的路径,但是,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也需要用勇气和智慧,以实现改革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