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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晚,公益名人邓飞在网络发布湖南桃江县桃花江镇“老人连续自杀,只为不拖累子女”。这条信息第二天迅速在网络发酵,引来上千人评论。不过,12月13日20时许,湖南省桃江县向记者披露的“老人自杀”事件的调查结果称,此前“8年内5位老人自杀”的说法与事实有出入,其中有3人系意外身亡。
虽然根据官方说法,“老人连续自杀”的新闻又来了次“逆转”,但对农村老人生存状态的关注不应就此略过。目前,桃江县对全县留守老人,特别是重病、生活压力较大、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老人开展全面排查,动员社会对老人加强生活和心理关怀,或多少也说明问题的存在。
农村老人频频自杀,3年前媒体曾有报道:在湖北京山县农村,有“自杀屋”、“自杀洞”,相当一部分老人因为贫困、疾病等原因,选择在老屋或荒坡、树林、河沟,安静地“自我了结”,而当地人对此习以为常。
民政部原副部长李宝库曾表示,“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媒体分析,生活保障不足、医疗保障不足、晚年精神孤独,是农村老人自杀率高的三大原因。归结起来其实就是4个字:老无所依。
曾经看过一篇分析农村养老危机的学术文章,大意是说,在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孝道是支撑养老体系的基本伦理,具体做法就是“养儿防老”,但真正维系孝道绵延数千年的是具有华夏特色的土地所有制。随着农耕社会的解体和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长辈无法以地权激励或惩罚晚辈,虽然孝文化依然被社会所倡导,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写进了法律条文,但由于孝道赖以维系的经济基础已然崩塌,因此养老危机在农村地区时有出现。
这篇文章在剖析原因上颇有道理,但我不能认同作者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应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制度资源来救急,孝道观念在现实社会还是普遍存在的,只需一点制度激活,比如允许农村老人转让土地权利,子女可能就变孝顺了。我认为这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乌托邦构想,人类社会从农耕社会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不可逆转,“养儿防老”作为农耕文明的产物必然难以维系,即便农村老人拥有处置土地的权利,区区几亩薄田的损失也不足以对“不孝子孙”构成震慑。而现实中农村青年不能赡养老人未必全因“不孝”,很多时候是自顾不暇。
真正的问题在于,从农耕社会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后,家族(长辈)权威、长幼尊卑有序的传统伦理不再是维系乡村社会正常运转的主要力量,社会资源分配的主导权逐渐转移到政府和市场手中。而与此同时,现代政府福利养老和金融养老制度尚未真正惠及农村。置身于“工商社会”的城市老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虽然高低有别,至少不会让老人活不下去。而农村老人就不同了——新闻中说,崆峒村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到55元的养老金,连吃饭都不够;虽说生了病有新农合医保,但自费部分对贫困老人而言也是高得吓人。
在一个GDP全球第二、国民人均收入即将迈入“中等偏上”的国家,农村老人因贫自杀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农村老人因数十年忍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造成的福利不公,为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牺牲,基于道义也应该给予他们晚年生活一些制度性补偿。而中国社会的转型也意味着“养儿防老”越来越不现实,政府和社会必须为每个公民承担起基本的养老责任。农民老无所依的困局,只能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层面寻求破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