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摔倒之后,先后有六个人来帮扶,“虽然我的膝盖骨折了,可是心里却感觉非常温暖。”67岁的首府市民武素珍打来热线说,她很想找到摔倒当天,那对送她去医院的好心男女,也想向当天所有的好心人说声谢谢。
我们都知道,“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得到社会的颂扬,不计其数的道德模范也给社会道德树立了标杆。
然而,近年来,“老人跌倒,无人搀扶”或“好心相救,反而被告”之类的新闻,屡次见诸媒体:如天津车主许云鹤称自己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却被王老太告上了法庭,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赔10万余元;如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如重庆市一位八旬老翁去超市买菜时摔倒,头破血流,数十市民围观,却无人将其扶到附近的医院救治,最后只能等120急救车接报赶来……
其实,“好心相救,反而被告”的例子,并不是社会的常态,只不过是伤害的效应在无意中被放大。为了规避可能是万分之一的风险,不少人就会选择放弃善行,这是错误的。实话实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好人得不到好报,确实让人伤心。可是,如果说大家都以社会风气太差为理由,就不做好事,或者干脆不考虑道德义务的话,那我们这个社会风气能不能好起来呢?
也正因如此,阅读报道,笔者深有感动和感慨。可以说,像报道中武素珍老人摔倒这种事,人人可能会遇到,也可能在任何一个家庭中会发生。道理很简单,人人都要老,也人人都有老人。孟老夫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试想,如果自己的老人在外面办事时摔倒了,我们自己又不在老人们身边,是希望别人扶起来还是不要扶呢?总不能自己的老人摔到了,希望别人扶起来;而别人的老人摔倒了,我们就装聋做哑,看见只当看不见吧,这在良心上也说不过去呀。
报道称,“现在电视上有很多关于扶人被讹的新闻,没想到还是有这么多好心人来帮我母亲,甚至亲自抱她到医院。”武素珍的儿子臧先生说,“今后在路上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想我也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把这种温暖传递下去。”
笔者认为,武素珍老人儿子所说的这番话,确实值得我们思索。整个社会的进步是需要人人去做,善才能生善,善不仅能生善,而且能治恶,如果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都伸出援助之手,让做好人、好事变成一种社会的常态,那么,人们相互之间就多了一份信任,我们才能真正的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社会,是不是这个道理,建议大家好好想一想。(长江网 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