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于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提出了上述予以扶助待遇的思路。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专家称经济补助难解决失独家庭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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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不同于西方国家,生子养老是文化和伦理传统。计划生育的制度设计,最初并没有考虑到家庭养老的难以负荷——— 理论上,家庭养老会造成一对年轻夫妻可能要养2-4位老人的尴尬事。这在当今的中国是不现实的,即使迈入发达国家门槛,也是难以承受之重。
从现实来看,计生家庭和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题会一直存在下去。目前,社保和医保制度还在完善中。即使社保制度完善了,也具有全覆盖的普遍性,对于计生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特殊照顾并不能彰显。更何况,计生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并不是给予老有所养的财务救助就能解决问题的,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
从媒体透露的信息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审有很多亮点,如保留了一审时的“常回家看看”条款,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情怀;如对计生家庭老年人进行特殊设计,强化社区养老;强调公共财政对老年人的按月补助;开放企业进入社区养老等等。
看得出,中国未来的养老设计,正逐渐从政策关怀升华到立法关怀,这种宏观的养老设计更加周全,改变了计生政策的执行只有功利手段却未顾及社会和民生后果的失衡局面。因而,从立法到执行的宏观和微观并用的特殊关怀设计,有助于解决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多年衍生的难题,对于计生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老人,带来了老有所养到老有所乐的福祉愿景。
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辅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立法来构建符合国情的新型养老制度势在必行。由此而言,中国社会留给国家立法养老的时间不多,要求国家必须尽快建立高效、公平和充满人情味的养老制度,形成对计生家庭和失独家庭予以特殊关照的社会关怀体系。
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故而这样的养老关怀设计,攸关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既然如此,无论立法者还是制度设计者,抑或是执行者,都没有理由不回首身后的夕阳,不对镜观望鬓边的白发,须切切实实做好法制与制度化的关怀设计,扎扎实实推进对计生家庭和失独家庭的现实关怀。
如果说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是每个计生家庭对国家做出的义务甚至牺牲,国家就必须承担起让每个老年国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