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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机构将“免费”占地

2013/11/24 来源:凤凰网 作者:佚名 [ ]

 

 

老龄化趋势显现,寸土寸金的北京将无偿为养老机构供应土地。未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将采用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记者上午从国土、民政部门获悉,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同时,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在限定地价、规定配套建设和提出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招拍挂等方式供地。

此外,企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

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社会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用的“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这意味着,两类养老机构不缴“卖地款”,即采用划拨方式出让的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为价格较低或是无偿取得。

延伸解读 未来每年将“预留”养老用地

土地收入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要项目,而北京不停刷新纪录的高总价地块总是引发各界关注。

今年北京首次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并明确将计划供应100公顷。而此前,养老机构用地虽也属于划拨用地,但并没有在供地计划中单独确定其供地面积和位置,养老机构的设立主要按市规划部门的公共设施“千人指标”及市民政部门的申请建设。

未来,国土部门每年都将计划配出一定的供应量。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用地要专业用于养老,不能随意改成住宅或其他用途,作为协议出让的养老用地在合同中会明确规定。

非营利养老机构 多部门认定

“无偿”供应土地的,除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之外,还包括社会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解读称,通常所说的非营利养老机构就是民办非企业机构,而此“营利”非彼“盈利”。“非营利”并不指它不挣钱,而是还要按市场规律维持它的运营,按相应的成本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属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认定。

目前,北京400家养老机构中,396家都是非营利养老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到现在为止仅是少数。但未来,大部分民办非企业的养老机构将逐渐脱离原来非营利的公益性质。

责任编辑:艾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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