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历史形成的养老“双轨制”渐成为改革收入分配及养老金机制最难啃的硬骨头。2008年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多数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地方消极应对养老金并轨改革,虽然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但改革的“成效并不乐观”。
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还处于思考当中”;上海养老试点的推进目前尚无实质性突破;山西许多个企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老的养老金并轨改革,并没有与并轨有关的改革迹象出现。
重庆虽然开展了统计事业单位员工总人数、了解工资水平等“摸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但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广东则进行了“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
“为什么五年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试点更积极的评价,没有拿出全国推广的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认为,“就是受制于我们目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改革利益得相对均衡,或者说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又拉大了差距,否则阻力肯定会很大。现在试点,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同步改革,同步推进,否则的话改不动。”
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比如,一听说养老金并轨改革,不少大学老师申请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齐传钧说。
对此,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
当初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要方向是将第二轨向下和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并轨”,这样形成的新的第二轨和第一轨之间的距离反而变大,试点方案受到阻力较大也是必然的。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一直关注养老金待遇差距数据。他表示,有统计显示,2005年,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年离退休费分别是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和机关的人均养老金分别是企业的1.8和2.1倍。
虽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表示,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大方向是明确的。但多位专家表示,对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纹丝不动。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以削弱改革阻力。
深圳市在2010年和2012年先后为新入职的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建立了职业年金。深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5000多人被纳入职业年金范围。职业年金缴费由财政部门负责核拨经费,并按月划拨至参加人员职业年金账户,缴费比例为8%至9%。
该负责人表示,职业年金的出现使得相关人员的职业选择得以多样化,单位和个人对此政策都比较认可。由于不参加社保,普通公务员如果辞职去企业,将遇到“净身出户”的尴尬。
而加入职业年金后,公务员“下海”其职业年金积累的待遇就可以跟着转到企业,以后也可以领取养老金,利益不会受损。一方面方便单位对人员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也使得有关人员遇到合适机会能勇于辞职。
值得玩味的是,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指的是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本质上,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目的是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生活水平下降。实质就是将职工现期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和基本养老保险一样,都需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分摊缴纳费用,职工退休后按比例领取“补充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