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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民意共识是养老制度改革的基石

2013/10/21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罗雯 [ ]

 

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在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已基本没有悬念。
 
每一次有关养老制度改革的动态,哪怕只是改革方案设计者的只言片语,都能激发民众的讨论,遑论改革共识的达成。如此热度的观望与讨论,既是源于对一个公平、高质的养老制度的憧憬,亦是对改革须遵循民智、民意的侧面提醒。
 
比如延长缴费年限,由于职工工作年限通常高于15年的缴费期限,因此这项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但就现阶段的民意诉求而言,改革不可能再次只捡软柿子捏:下一步的养老制度改革必须承担为养老制度公平闯关的重担—碎片化、多轨制的养老制度走向并轨,已不容拖延。
 
有专家建议对延长缴费年限采取激励机制,这些设想的初衷值得肯定。不过,它必须具备的前提是,所有人群都能享有公平的养老制度保障。否则,在原有多轨制下,延长缴费年限将进一步拉大养老资金缺口,激励措施也将失去现实保障。
 
改革需要遵循民意,不仅在于改革要充分体现公意,更在于改革之成功,离不开最广大民众的支持。有全国人大代表透露,2009年我国曾提出在6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但由于受到阻挠,并轨并未启动。这一试点改革到今天才得以披露,可见当年改革的民意基础显然是缺席的。类似失败的改革路径已经提供了前车之鉴,改革者应该避免重蹈覆辙。
 
 
养老制度关系到每一位民众的切身利益,在如此事关社会福祉的改革议程上,民意的参与是改革不容回避的程序保障。值得重视的是,制度性的不公往往具有溢出效应,而不仅限于单一议题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保障养老制度的公平,也是为公平社会的构建打下制度性基础。
 
媒体在报道此事时,都明确强调这只是相关部委与专家之间的共识。换言之,目前的共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民意基础的改革共识。尽管并轨的改革方向契合了民意,但并不能因此就忽视了在具体制度安排上的问计于民,并提供民意参与改革的博弈平台。一个能让所有民众“老有所养”的养老制度的出台,必须从民意中寻求改革之共识和前行的动力。
责任编辑: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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