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可能突破两个亿,到2025年,这个数字将到达3亿。可以说,我国“人口老龄化”难题日益严峻,“养老”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必须重视和思考的问题。9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将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自己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定期可以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去世后该住房用于归还贷款的一种养老方式。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锦棠说,这属于一种“倒按揭”,也是我们狭义上理解的“以房养老”。除此之外,“以房养老”已有一些已经应用的形式,包括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这种方式比较普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多子女家庭因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家庭内部矛盾,伤害感情;还有老人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或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也有的老人选择将房子出租或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但这些方式交易成本大,获得的养老款较少。
此次计划开展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某些金融机构曾在上海、北京等地自发尝试过,但效果都不理想。对此,潘锦棠认为,在国内推广这种形式的“以房养老”并不乐观。它对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家庭观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冲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会因涉及金钱、利益而面临考验。养老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解决的,有些老年人是没有行动能力的,他们更需要的是照顾,这是银行、保险公司无法代劳的。而且现在社会养老服务还不配套,子女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性更加突显出来。
另外,潘锦棠提醒,这种“以房养老”的变动太多,在实施上会纠纷不断。如房子价格的涨跌,房子由谁来估值,诚信系统怎么建立,房子如果面临拆迁怎么算钱等,在操作上都会有困难。而且一旦涉及官司,老年人没有体力精力面对,子女没有经济利益刺激,也会失去打官司的积极性,这样老年人的利益就很难保障了。
潘锦棠认为,“以房养老”较适合子女有房,经济独立,并且老人退休金充裕,不愁经济问题的家庭。但这毕竟是小众,目前还不宜大面积推广,这种政策更应该作为养老制度的过渡法或辅助法来使用,我国目前主要的养老方式还是应以家庭养老为主。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还是要弘扬孝道的传统美德,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同时,国家的社保制度也要尽快完善起来。这才能解决“老人躺在床上谁来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