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游园赏景,在水边廊道摔成十级伤残,被搀扶后却现场指认是扶她的男子撞倒她。男子委屈称自己是好心帮忙。老太说我家境好没必要讹人。法院最后认定扶人者撞倒老太,判赔4.5万,称“依据证据链、生活经验和逻辑推断来判决”。
这起案件一经媒体披露,网上舆论是一片哗然。有网友对这种判决表达了极其的不满,“老人家境好就没有必要讹人不成等价关系,难道说家里有个漂亮媳妇的在外就一定不会寻花问柳了?受过高等教育,就一定不会犯低级错误了,有钱的就不会贪污腐败了?”这样的言辞似乎有点牵强,但仔细琢磨其不无道理。
摔倒的老人不敢扶,这是这些年我们不得不频频看到并十分痛恨的社会现象。本来全社会都在共同努力要消除这种现象,可是这起案例中法官的判决让人们本来就不在热情的心变的更加冰冷了。可以说,这起案件的判决在某种程度上是导致了社会价值观念风向的转变,这样的判决会让大家不再有勇气去做好事,内心都会不由自主的控诉,还会扶老人么?
当前,全社会都在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可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与此完全背道而驰。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做好事儿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没有无忧的背景,仅靠道德说教,今天不扶老人,明天也没有别人扶我们,那说的再有道理,也抵不过血淋淋现实的冲击,一切都会沦为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老人跌倒依旧没人扶,不是不愿扶,实在是不敢扶、扶不起。希望法官们再碰到这样案例时,作出判决应慎重又慎重,不要让自己的判决成为想搀扶摔倒老人的好心人中不可抹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