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设立须获得许可证,并将有统一门槛,10张床位即可设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歧视、虐待老人将被追究刑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设立:
10张床位即可申请
据了解,目前一些省市如北京,针对养老机构的首个门槛,就是床位须达到30张以上,但随着社区养老需求的发展,更小规模的全托型社区托老所普遍受到欢迎,这些托老所的床位大概在十几张左右,由于达不到30张床位的要求,难以享受到针对养老机构的各种补贴。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拟规定,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要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床位数须在10张以上。此举将可有效解决全托型托老所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所遇到的政策瓶颈问题。
办法同时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民政部门将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举办者并说明理由,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须申请换发。在获得设立许可证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管理:
明确虐待老人入刑
同时与上述办法一起征求意见的还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应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护理服务、转送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24小时值班。
按照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内的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均应持证上岗。在收费方面,养老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民政部门将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据了解,此前经常有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照顾不周甚至被故意虐待。此次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