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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应坚持公平为主的原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缩小待遇差距。
目前我国城镇主要的退休制度包括三部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个部分,目前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是第二个部分,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离退休费支出大约一半是财政拨款,一半是自筹。第三个部分是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财政全额拨款。
之前公布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养老金发放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
当前,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明确“一个为主”和“三个联动”。所谓“一个为主”,即坚持社会保障以公平为主的原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使不同单位同类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保持比较合理的比例关系,逐步缩小待遇差距。所谓“三个联动”,一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改革一起行动,以避免互相攀比;二是事业单位的各个类别一起改革;三是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一起进行,以弥补参加改革后降低的那部分,给所有人一个“定心丸”,实现平滑转型。
事业单位改革后人数会有压缩,但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对财政支出负担在一定时期将会增加,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实现从“退休养老制度”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必然需要一定的“变轨”成本,包括促使参与者接受的额外补偿及制度设计运行的成本等。改革成本的支付主要靠财政资金。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的老人按照原来由各级财政拨付退休金的办法统一安排,新人则完全按新办法执行,剩下处于老人与新人之间的“中人”,新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前有若干年没有缴费,使“中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形成缺口,产生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隐性债务,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养老金债务弥补方案进行弥补。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就是切实做好“中人”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债务弥补方案,也是最需要财力支持的方面。
隐性债务规模有多大,取决于“中人”在缴费人数中所占比重大小。“中人”占比越大意味着隐性债务越大,随着老龄化率提高,“中人”占比将越来越高。这意味着,必须及时弥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否则拖的时间越长需支付的成本越高。
分类推进,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方向。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事业单位改革将按行政职能型、公益服务型、经营型三类划分,保留公益服务型事业单位,其他改为机关和企业。其中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供应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其养老改革也将主要由财政承担。因此,尽管在事业单位改革之后事业单位范围和人数会有较大压缩,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各级财政支出负担将在一定时期会是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