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两儿一女,杭州张大伯却偏偏把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赠与保姆,由此引发保姆与张大伯子女之间的纠纷。
昨日,杭州西湖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对外正式挂牌,张大伯子女与保姆对房产的继承权纠纷,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的协助下也得到解决:张大伯三子女同意一次性支付保姆补偿款17万元,保姆马大姐放弃遗嘱中确定的房产继承权。
三子女强烈反对保姆的过户要求
马大姐来自安徽,今年50岁左右。2002年,她受雇到张大伯家做保姆。张大伯比马大姐年长20多岁,马大姐负责照顾张大伯的父亲以及张大伯夫妇的生活起居,还有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等事项。
到了2005年,张大伯妻子离世(张大伯的父亲在2005年之前也已去世),马大姐继续留在张大伯身边,细心照顾对方。
2012年8月,张大伯也去世了,保姆马大姐住进了登记在张大伯名下的房子里。房子有90多平方米,位置绝佳,目前市值超过300万元。
三个子女要求保姆马大姐搬离张大伯的房子,没想到,对方却拿出一份张大伯亲笔签名并盖章的遗嘱。
张大伯遗嘱中写明:“我和老伴名下各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在我名下,马大姐淳朴善良,为我家三个人(记者注:张大伯夫妇和张大伯父亲)付出了辛劳,念及贡献,为报答她多年来为我家劳累,我百年之后,愿将西湖区XX小区的房产一套赠与马大姐。”
老人在遗嘱中一再表明,馈赠房产是其个人意愿,任何人不得干涉,馈赠遗嘱有张大伯亲笔签名并加盖私章。除了遗嘱之外,张大伯去世前把房产证都给了马大姐。
对于马大姐的过户要求,张大伯三个子女强烈反对。马大姐于是拿着遗嘱和房产证,起诉至西湖区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保姆放弃遗嘱确定的房产继承权
马大姐和张大伯三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争议比较大,类似案件在国内其他地方也出现过,有的法院判决保姆胜诉并支持了保姆的诉请,但也有的案例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判决驳回保姆的诉请。
据诉调对接有关规定,西湖区法院第一时间将该案委托给特邀调解员盛昌满律师进行调解。盛昌满当律师前曾任基层法院执行员、独任审判员、民二庭庭长,中级法院审判员等职,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特别丰富。
盛昌满律师说,经详细了解得知,保姆马大姐的确在十几年里兢兢业业为张大伯一家服务,人也比较本分老实,而张大伯的三子女经济条件也都比较好。
特别是盛昌满律师在调解时了解到一个信息:张大伯名下房产比较特殊,过户还需得到原产权单位的同意。盛律师和人民调解员一起详细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当面调解等方式,反复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不断缩小当事人之间诉求的差距。
最终,张大伯三子女同意一次性支付保姆马大姐补偿款17万元,马大姐放弃张大伯所出具的遗嘱所确定的房产继承权。
西湖区法院一直是杭州法院中收案“大户”,2012年该法院收案达到15689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274件,是全省的1.8倍,全国的3.5倍。为方便群众诉讼,让法官更能集中精力办案,该院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将送达、咨询等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达到“少跑腿,少等待,好办事”的效果。
另一个“诉调对接中心”,是西湖法院承担矛盾纠纷分流和督办重要职能的全新机构,即诉前调解工作室、诉调对接工作室。该中心将类似于马大姐与张大伯三子女继承权纠纷这些适合立案前调解或其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处理的矛盾纠纷,由诉调对接中心引导至区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或指定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