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3月7日电(通讯员 李检飞)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将收取的耕地占用税和农村养老保险金不入帐,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家庭开支。近日,经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车明化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车明化于2001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利辛县巩店镇车寨行政村村委会委员。2009年秋至2010年的下半年,由于该村村民建房占用了耕地,依法得向镇政府缴纳耕地占用税,而收取耕地占用税的工作由车明化负责。车明化经手收取农户张某、车某等人耕地占用税20500元没有入帐,也没有上交给镇政府,被其非法占为己有。此外,车明化还收取该村车桥庄村民养老保险费用7300余元未入帐,并非法占为己有。车明化贪污的这27800元全部被其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2011年8月15日,车明化因贪污被查,并退回赃款27300元。2012年7月2日,车明化主动到利辛县检察院投案自首。据此,该县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