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串数据显示,“未富先老”已成为中国社会一大趋势。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85亿,65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23亿,占总人口9.1%,而失智失能老人超过3300万。据测算,上海现有失智失能老人40余万人。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失智失能老人仍采用居家照护。”高美琴委员说,这给家庭照护者带来了沉重负担。另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是,独生子女政策下的家庭规模在缩小,城市化进程正使得人口流动速度加快。而以目前养老机构的照护能力,每12名失智失能老人仅有1张护理床位,供需矛盾突出。她建议,建立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法律保障,明确在失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上国家、个人和企业及其他机构的资金配备、管理与使用,让公共资金支持信用好的照护服务机构得到发展。高美琴认为,这些照护服务机制应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等机构为主力,家庭等为重要参与者,从而实行市场化配置。对于这些老人存在着养老金不足、医保不便等问题,她建议设立失智失能社会照护救助制度,将失智失能照护机构纳入医保及社会救助体系,并引导建立护理商业保险。
高美琴说,当务之急是建立专业的养老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社会养老机构的护理和管理标准。她建议,“十二五”期间,各地财政应大力资助有关医学院校加快培养失智失能老人社会化照护服务的相关人才,以真正满足失智失能老人生活的特殊需要。
(本报北京3月7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