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底,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23亿,失智失能老年人超过3300万,占到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7%。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高美琴坦言,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失智失能老人依靠居家照护,这一模式给家庭照护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他们不仅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还要应付患者的一些怪异行为产生的后果,照护过程漫长而艰辛,“有必要从战略定位、政策倾斜、社会资源分配等多角度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改进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
据了解,失智失能老人要治愈康复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长期住在机构直至死亡,这就造成床位的周转率很低,形成了目前“一床难求”的局面:据测算,目前失智失能老人每12名仅有1张护理床位,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但长期家庭照护模式会给家庭照护者带来沉重的负担:大约70%-90%的痴呆患者在其病程的某个阶段会出现异常精神行为,表现为情绪低落、被窃妄想、猜疑被害、行为紊乱、性格改变、徘徊行为、大声吵闹、偏执观念、社会行为不端等。高美琴建议各地制定相关的法律,尽快建立统一的失智失能老人照护机构运营评估机制,使照护机构的运营补贴和运营状况相挂钩,提高政府对失智失能老人专业照护机构建设的补助标准,明确失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指标。
针对失智失能老人面对的养老金不足、医保不便等问题,她特别建议引导建立护理商业保险。社会护理保险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随后迅速在欧洲发展。目前,全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德国和日本已经将其纳入政府强制保险。从本质上来讲,社会保险是处理社会风险的一种社会互助行为,主要应该由社会成员以自己的收入、采取统筹互济的方式来解决,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提供规则、组织管理以及一定的财政支持,“老年护理保险可以采取社会保险模式,以个人缴费为主,通过购买保险来支付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巨额费用。”
失智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样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最为关切的问题――她就这一问题集中提交了3件提案。除了加强照护力量,她还建议拓宽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将失能老人医疗卫生照顾列为社区卫生服务内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配置社区家庭医生,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服务;对于低收入的失能老人,经过评估可采取失能老人护理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