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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在夜间的杀手疾病课堂

孤独老人状告两个儿子

2013/2/23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佚名 [ ]

一年回家看一次父母,一生还能看几回?常回家看看,别让父母感到孤独IC供图

古人说,子欲养而亲不待。然而现在很多人,和父母住在一个城市却很少上门探望,让老人为“空巢”而苦闷和烦忧。

这不,“年”还没有过完,南京的朱老太太又开始孤单了,她想让子女们“常回家看看”。但当律师将诉状写好后,老太太又放弃了,“算了,也别让他们太为难。”

不过,海安的王金祥老人却动了真格。今年春节前,老人因两个儿子总是不回家看他,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履行“精神赡养”义务,法院经过调解,不仅让他两个儿子回家过年,还主动增加了赡养费。法官表示,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他们更渴望子女精神上的慰藉,因此作为子女的应该自觉履行“精神赡养”义务,“如果仅靠法律的强制推动是不长久的。”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马薇薇 通讯员 钱军 宋宇

案例·海安

儿子不回家被老人告上法庭

成功调解两儿回家过年

今年80多岁的王金祥老人是江苏海安人,他膝下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王金祥和老伴虽然住得离儿子家很近,但却经常见不到儿子的面。原来,其中一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难得回家几天;而另一个儿子虽然在海安本地工作,但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也没时间和老人谈心。思来想去,老人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两个儿子尽到“精神赡养”义务。

收到诉状后,海安县法院墩头法庭法官颜永刚来到了王金祥老人家中,他看到,老人家里彩电、冰箱、空调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每个月两个儿子还给他数百元的生活费,经济上并不困难。可是,物质上的优越并不能掩盖老人精神上的空虚,老人经常找不到小辈聊天谈心,只能自己和自己说话。王金祥也试过给儿子打电话,但由于他长期找不到人倾诉,一个电话总是絮絮叨叨地说上一个钟头,所以两个儿子接了几次电话后,怕耽误工作,再也不敢接了。

“我只是想儿子能多来看看我,我的要求并不高。”王金祥和两个儿子说过这样的话,但每次都被儿子以工作忙为由推脱了。

颜永刚法官了解情况后,觉得真要让父子三人对簿公堂,可能影响了他们的感情。于是,他和调解员一起给王金祥的两个儿子做工作,强调孝敬老人的重要性,希望他们换位思考,缩小分歧。

经过多日的工作,王金祥父子三人的意见最终达成一致,两个儿子不仅答应常回家看看,陪父亲过春节,还主动增加了赡养费。王金祥对于调解结果很满意,并表示看春节期间两个儿子的表现,如果表现好,年后就来撤诉。果然,今年春节,两个儿子都回到了王金祥身边,陪他过了一个吉祥年。

“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年。”春节后刚上班,王金祥老人就到法院申请撤诉,不告儿子了。

案例·南京

“年”还没过完,老太太感到了孤独

律师建议起诉,但老人不愿意

南京人朱老太太(化姓),早年丧夫,没有再婚。她独自一人拉扯儿女成人,如今都事业有成。其中有两个孩子在南京,但老太太不想给他们添麻烦,于是一直没有跟儿女同住。有热心人给她介绍老伴,也被老太太骂出门去,她可不想给儿女们找“后爹”。但是她的子女们都太忙了,平时也很少回家探望母亲。

今年过年,为了让老太太高兴,三个子女都带着各自的孩子回来陪她过年。一家人其乐融融, 朱老太太享受了天伦之乐。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年过完了,儿女们离开身边又各忙各的了。过年期间充满欢声笑语的家,一下子又沉寂下来。老太太受不了这份“孤独”,无奈之下,她申请法律援助,让调解员和法援律师帮她想想办法。

法援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子女们忙于自己的事业,长时间不能探望老太太,的确是不像话。在老太太的授权下,律师给她的女儿打了一个电话,说了老太太的要求,希望她能常回家看看。但是,老人的女儿以工作很忙为由匆匆挂断了律师的电话。

这个办法不成,律师又出了个主意,帮老太太准备诉状,通过法律手段,落实让儿女回家探望母亲的时间和频率。

不一会儿,诉状写好了。老太太看着诉讼请求却直皱眉头。她犹豫了几分钟,最终还是选择了不告儿女。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与子女对薄公堂,她只是想让孩子们常回家看看。老太太不想让调解员和法援律师为难。

“精神赡养”尤为急迫

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物质养老大都不成问题。但由于老人年龄增大,行动逐渐不便,交际圈子变小,常会产生无依无靠的孤独感。“特别在农村地区,子女们大多外出打工,一年到头不回家,老人在家中更觉孤单。”颜永刚法官说,“精神赡养”显得尤为急迫。

据了解,《江苏省老年人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在精神上慰藉老年人,尊重老年人意愿,满足老年人健康的精神文化需要。对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问候。不过,虽然法律法规对“精神赡养”有了明确规定,但如果完全靠法律来强制,却很可能不尽如人意。

“常回家看看”难以强制

南京玄武法院吴南燕法官表示,在以往接手的案例中,的确有老人起诉子女不“常回家看看”,法律赋予了老人的权利,但是在执行时却有难度,“逼着子女去看老人,这跟探监没什么两样。”吴南燕认为,这样强制的手段也不会给老人带去多少精神上的安慰。

早在2007年就处理过“精神赡养”案件的海安法院法官姚俊中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年海安法院曾支持了一位老人要求子女“精神赡养”的请求,最后却遭遇执行难。

2007年,80多岁的梁奶奶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精神赡养”义务。当时,梁奶奶要求法院判令儿子每周探视她5次、每次须陪护4小时以上。法院最终判决梁奶奶儿子每月不少于两次探望,每次陪护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当梁奶奶因病不能自理时,儿子应予陪护。

不过,这一判决后一段时间,梁奶奶的儿子还是不去看他母亲。“后来还是通过我们再次做工作,才将问题圆满解决。”姚俊中说。

声音

法官

更多的是靠自觉

姚俊中法官认为,解决此类纠纷的最好办法还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理解,法院作出每月探望几次这样的判决也是无奈之举,双方之间达成谅解,重新建立良好的父母子女关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才是法官真正希望看到的。

据此法官提醒,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除了是法律上的规定,更多的是对道德的要求。当子女真心想回报父母和报答养育之情时,应该照顾到父母的多种需求。父母要求的并不多,多一些交流和欢愉,多一些热闹和天伦之乐,多一些情感释放的机会和场合就行了,做子女的千万莫留“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

子女

压力大,没时间

80后姑娘小王来自北方某城市,她一心向往南京这个城市,所以大学毕业后就在南京某企业工作。在享受着这个城市美丽的同时,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快速的节奏,压得小姑娘喘不过气,更别说回家看望父母。“刚工作的时候,还会每天打一个电话。”小王无奈地说,现在只能趁着有空的时候,简单打电话回家问候几句。今年过年回家,她觉得父母更老了些,说话也絮絮叨叨,“说多我就嫌烦了,冲他们吼了几句。”结果假期结束回到南京后,父母更不敢打电话给她了。

老人需“心理救济”

数据表明,预计到2015年,南京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150万人,占总人口的16.42%。也就是说,平均6个人就有一位是老人。同时,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人口出生率逐渐走低等趋向,“空巢老人”的比例不小,去年,城市的“空巢老人”已占54%以上,农村则占48%以上,且比例还在提高,很快也要达50%以上。

“人老了以后,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在走下坡路。”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表示,亲情是老年人最大的精神支持。然而现在社会节奏快,很多年轻人都疲于奔命,总认为只要给父母金钱就是最大的孝顺,很少在意老人的心理需要。

这个问题如何有效解决?张纯认为,老年人必须努力“走出去”,创造出新的“圈子”。至于子女,一定要给父母精神抚慰。陪伴的方式很多种,不只是面对面,比如教会父母使用摄像头,利用网络视频交流。张纯认为,社区也要担负起养老的责任,要有“心理救济”的概念。培训社工,开设心理专线,当老人恐慌和害怕时,社工可以给予抚慰。

责任编辑: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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