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是老年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养老方式。目前,“居家养老”是85%以上的城市“空巢老人”选择的主要养老方式。一方面,老人们 “舍不得花钱”,另一方面希望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而且居家养老老年人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隐私性较好,偶尔也能享受到天伦之乐。而政府办的养老院,虽然条件好但却数量少,经常一床难求、价格较高;民办的养老院,往往条件较差,管理不规范。
但是,“居家养老”的缺点也显而易见。“居家养老”需要两大服务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而这两点,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还没有发展起来或服务很不到位。
城市“空巢老人”三大痛楚
据全国老龄办2012年9月的数据,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根据我们的调查,随着现在独生子女的比例升高,年轻人养老负担逐渐加重,不可能和双方老人同时住在一起,所以如果以“不与子女在一起生活”作为城市空巢老人家庭的标准,那么“空巢家庭”的比例会更高。
当今社会的城市 “空巢老人”,在养老方面有三大痛楚:第一,生活照料。截至2011年年末,中国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1.85亿人,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数量会以年均100万增长,这一庞大人群的生活需要照料。第二,医疗护理。据调查,我国城市老人中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者占6.8%。这些空巢老人多数人虽然有老保、医保,但只是解决了收入和看病经济负担的问题,而当他们病倒床头最困难的是连个帮助翻身的人也没有。第三,精神慰藉。没人说话聊天、没有倾诉对象、没有兴趣做事,使空巢老人陷入孤独、失落、抑郁、无助的情绪,出现了所谓“空巢焦虑症”,进而加剧衰老,直至由心理疾患演变为生理病痛。
老人、儿女、社会三管齐下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对基本养老、老有所养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作了制度安排,表明了党和政府应对老龄社会严峻挑战的决心。
以“积极老龄化”政策应对城市“空巢”问题。“积极老龄化”是国际卫生组织于1999国际老人年时提出的观点,基本理念是:健康·参与·保障。目的在于让老年人认识到虽至晚年仍能发挥自己在体力、社会、精神等方面的潜能,要按自己的权利、需求、爱好、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保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我国的城市老人也必须学会从思想上摆脱传统思想影响,自觉建立新型的养老观念,去除对子女的心理依恋。孩子靠不上,就要多与社会接触,多参加社区活动,或与老年朋友们一起聊天、散步,进行户外运动等。
改变传统观念,培育新的孝道文化。在全社会要培育“一本三新”的观念:一本是“孝敬”,强调孝是对亲人稍纵即逝的眷恋,“知恩图报”仍是孝道文化新理念的基础;三新 “保障”“共享”“和谐”,这是孝道文化新理念的时代特征。“保障”强调子女要承担起对老人负起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共享”强调团圆是亲人逝去后将无法重现的幸福,鼓励每一位忠厚善良的儿女尽“孝”;“和谐”强调孝道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不但营造自己温暖的家庭氛围,而且可以以身示范、教育后人。
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补充化解“空巢”难题。化解城市今后“空巢老人”问题,各级政府以至社区应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各方面复杂关系时能够发挥主导作用。如政府可以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障的制度安排,对养老机构、服务场所市场化的布局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指导等方式,鼓励、引导大量的民间组织及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规范养老服务社会化,大力扶持对老人的社会关爱和专业照护,可以面向社会招募老年病医师、心理咨询师、康复保健师、律师、文艺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加入到助老服务中来,从而真正解决老年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养”和“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