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如何应对?在自治区两会上,“居家养老”成为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新疆老龄化已经提前到来,截至2011年年底,新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33.54万人,占总人口的10.8%,并以年均4.36%的速度增长。老年人口基数增大,高龄老人比例高,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未富先老”是新疆目前的现状。
民建新疆区委会认为,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老人喜欢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养老;此外,许多老人经济收入较低,无力负担高额的保姆费,致使很多老人的生活无人照料。目前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子女由于居住和工作等原因无力照料,这些都是目前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
当前,政府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社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和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提供保障服务,但目前新疆社区养老服务仍然存在一些相对薄弱的环节。
政协委员们认为,一是社区养老职能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的支撑;二是光靠政府投入,财源有限,资金来源方式单一;三是社会和民众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四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目前存在的多头管理使得利益关系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工作合力;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短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对于如何发展居家养老,政协委员爱新觉罗·溥新提出建议:首先要完善居家养老基础设施,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福利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把老年福利设施作为社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其次是在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街道办或社区组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要与老年家庭特别是与空巢家庭定期保持联系,有问题则按街道办和社区提出的应急办法处理;建立老年家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估。
民建新疆区委会则认为,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吸纳民间资本及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方式推广居家养老工作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办、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同时,政府要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在待遇、编制和社会保障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加大对下岗职工和待业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度,提高对建立社区专业养老服务队伍的重视程度。
“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就要充分调动群团组织、志愿者协会、社会养老机构及有志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愿意支持协助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社会人士的广泛参与。”政协委员张晓平说。他认为,要吸引社会群团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救助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专业志愿者队伍开展专业服务。同时鼓励民间投资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通过政府补贴、减负税费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化居家养老覆盖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最终实现全社会快乐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目标。